前一陣子在我常逛的部落格「殘酷天使夢遊仙境」中看到一篇文章「華貴的一窈與一嬌」,內容非常有趣,但是也提醒了大家在美國不能不知道的事。到底是什麼事情呢?就請大家點進去看吧!
另外文章中有提到在另一件華貴的事情,請看「張妙如西雅圖妙聞」的「最華貴的一轉」。
看完有沒有覺得,台灣真是個好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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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有沒有覺得,台灣真是個好地方呢?
不過那個叫直昇機的真的是太沒有搞清楚狀況了,只是人在受傷無助的時候難免會失去理智,好險他有保險,不然就得要來還債了
像Scrubs就很常在討論病人有沒有保險的問題,很勢利也很無奈哪
當時由於出事的地點荒郊野外的,再加上「一嬌」是開放性骨折,也就是小腿斷骨已經把皮膚戳破露出,屬於高度危險感染,若用救護車送回市區的話,需要顛簸 40-50 分鐘左右,但直昇機只要飛 15 分鐘就到醫院,只是當下「一嬌」以為直昇機大概只要個救護車的十倍,也就是 USD4,000-USD5,000 就搞定了,誰知道是美金萬元在起跳的!
但我想醫護人員做那樣的決定也是因為怕被告,若之後「一嬌」真因為左腳細菌感染而要怎樣怎樣的話,絕對是可以告上法庭的,也就是發揮將美國『告人』的精神發揮的淋漓盡致阿~~ ㄎㄎㄎ...
在美國,窮人是生不起病的阿~ 但我也聽說 ER 是不能拒絕病人的,所以 ER 在醫院中是最賠錢的部門阿...
那的確是比較危險,穿刺性骨折我記得嚴重的話可以到昏迷的程度,至於直昇機的費用我想不是家裡有直昇機、有搭過或者是知道行情的人才會知道吧?這樣一嬌小姐不清楚的情形的確能夠理解,不過不管花了多少錢,至少身體健康沒受到大影響比較重要囉~
而說到告人,我也是有碰過一個醫生在美國行醫幾年之後覺得賺的錢實在不如律師的多而且又有醫療糾紛的問題,所以乾脆轉行改讀法律,至於最後有沒有如願轉職成功就孟獲了
就我所知像一些非法移民的Amigo們非不得已去ER的話,後來醫院來討錢不是換個落腳處就是裝傻/偽裝消失,最後醫院只好默默的不繼續追討,像這樣的情形我也聽過不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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