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收到一封州政府寄來的信,打開來一看,竟是欠稅通知單。上面說州政府查不到2005年老公的部分預扣州稅的金額,所以我們必須補繳那一部份的稅,原始金額約三百塊,沒有罰款,但利息竟高達一百元。洋洋灑灑地寫了一頁,要我們補繳四百元。下面附上一句,如果不同意此調整的話,二十天內必須附上證明文件向州政府說明。

現在都已經是2009年了,馬里蘭政府竟然還在查2005年的帳,動作真的有點慢。我記得以前讀到的資料都說報稅資料需要留三年,看來果然是真的。我們這種賺不了幾毛錢的小角色竟然也被查到,也真是是太”幸運”了一點。問了一下身邊的朋友,也沒聽說有誰被查的。唉唉~廢話再多也沒有用,趕緊找一下當年的報稅文件比較實在。

幸好我這個認真魔人也不是當假的,家裡所有的文件都按照類別收到不同的講義夾裡。打開報稅的講義夾,所有的報稅資料都乖乖地躺在裡面。我看了看州政府無法確認的金額,再看看當年的資料,自己推測出了原因。

我們第一年來到美國的時候,SSN是由學校統一一起辦理。雖然我們在八月的orientation上就已經繳了申報SSN的文件,正式拿到SSN卻已經是十月了。在收到SSN之前,學校是用老公的university ID當作暫時的SSN,因此隔年的W-2跟1042-S都有兩份,一份的號碼是university ID,另一份是正式SSN。我猜想是因為州政府用老公的SSN查不到university ID的那筆資料,因此認定沒有那筆withholding credit。

推測出了原因之後就打電話去州政府部門詢問。我打了兩次,第一次的官員不想聽我解釋,只說把當年的W-2影本寄去給他們看。第二次的官員聽了我的說明,叫我去學校要一份文件說明為什麼要用university ID當SSN來報稅。

這下可好,事情越搞越複雜。我想學校的人一定懶得幫我出什麼文件來證明,到時候不知道又要等多久才有人理我。再加上當初的通知單說二十天內就必須回覆,想了想我還是先把手邊的資料整理一下寄過去好了。

先找出印有老公的university ID的admission letter(這個號碼跟學生證上的號碼又不一樣,我翻了很久才找到上面印有university ID的文件,就是當初的admission letter),再附上印有university ID的薪資單、印有SSN的薪資單、兩份W-2跟1042-S、申請SSN時收到的通知單(證明我們2005年才申請SSN)跟SSN卡(當然都是影本)。認真魔人留的這堆有的沒有的文件,沒想到竟然有用上的一天。最後畢恭畢敬地寫了一封說明的信,請他們有問題再跟我聯絡,我很樂意提供其他所需文件(當然從頭到尾都是我假裝是老公來打電話跟寫信,最後只請老公在信上簽名)。

文件都整理好了之後,還得跑一趟郵局,用certified mail寄出,這樣萬一不幸寄丟了才有證據說我已經寄出了。

等了一個多星期終於收到回信,上面說這個案件已經closed了,真是開心地不得了~

後來想想這個問題其實每一個來唸書的international student都應該會有,至少是老公的學校裡的international student第一年都有兩份W-2。就算州政府用抽查的不會查到每一個人,這麼多年來應該已經有非常多案例了,也沒有人要想辦法解決。大家只能多燒香拜佛祈禱不要被抽查到,外加把所有文件都留著以備不時之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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